热烈祝贺大千科技第三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
作为2007年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,我司以创新的科研开发能力及成果转化能力,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17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362号)的有关规定,于2009年申报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并申报成功,于2012年复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,至2015年10月10 日我司第三次被 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。
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,是根据我司研究开发的能力、技术成果转化能力,及企业核心知识产权,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,等一系列方面进行全面评估,并由专家网上评审,最后由广东省科技厅、广东省财政厅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授予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“称号。(备注: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每三年认定/复审一次)

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773号